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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届博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、办理档案转递所需内容参考

发布时间:2023-07-10 浏览次数:3070

1.应届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属于就业,博士毕业院校应为其转递个人档案。

就业及档案转递有关的填写内容可参考以下信息:


用人单位:南开大学
单位性质:事业单位
联系电话:022-85358586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
邮政编码:300071
联系人:牛老师
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南开大学人事处

档案接收详细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人事处档案室(博士后档案)
收件人:张老师、牛老师
联系电话:022-23508539;022-85358586
单位email:nk610@nankai.edu.cn
职位类别:助理研究员(博士后)
单位行业类别代码:83教育
职业类别代码:24教学人员/11科学研究人员


2.应届博士毕业生需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由学校出具接收函的,请博士后招收学院出具同意招收意见(学院需盖公章),或由招收学院在“南开大学人事信息平台——博士后管理”模块进行预登记,再至人事处博管办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开具接收函。


办公地点: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8
联系电话:85358586
邮箱:nk610@nankai.edu.cn